随后则开始查找我的所在系、年级、房间号,最终通过“认老乡”找到我。他说他非常喜欢动作协调、灵活的女孩。
做了我的老乡,顺理成章地经常来宿舍,和大家一起闲聊天。他年长我们几岁,又喜欢读书,知识面广并且有一定社会经验,所以,每次我们都像小学生一样围坐他身旁,听他神侃,渐渐地他已经成了我们宿舍周末的一员。
我们学校所在的城市四面环山,黄河横穿整个市区,黄河边有一条路叫濒河路,路两旁有许多古树,有的树粗得两个人都环抱不起。不知是天然还是人为,有一些树的根部变成了空洞,并排坐两个人(尤其是情人)不成问题。濒河路有这么好的自然环境,自然吸引了许多情侣,所以,私下人们又称濒河路为情人路。
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我和我的老乡不再以宿舍为周末的活动地点,而改为濒河路。其实,跟他在一起散步,我很少能注意到岸边的风景和路上的行人,我的整个身心都在听他说话,他给我谈的大都是他所喜欢的书。而他最喜欢读的书是哲学方面的,从亚里士多德到托马斯、阿奎那,从康德到黑格尔,从斯宾诺沙到海德哥尔……他自己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哲学家、思想家。
其实,他是一个不解风情的男孩,跟我一起散步,除了大谈他喜欢的书似乎不会再谈点别的什么,但我喜欢听他谈话,每次都当一个乖巧的听众。不知不觉我被他的才气所倾倒,我的单纯、无知衬托出他的成熟、博学。我这个刚刚走进大学一年级的16岁女孩,在他眼里就像一张没有被涂抹过的白纸,他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去填补空白,这也许是我当时最吸引他的地方。
后来我无数次问他,他最喜欢我什么,他说喜欢我的单纯。而这种最初的印象在他心中永远也抹不掉,过若干年后,我已经不再单纯不再无知的时候,我们再次相遇,他第一句话就说:“你还是像过去一样单纯,包括神情都没有变”。
当时,学校和家长都反对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,很重要的原因是担心谈恋爱会影响学业,我向来不这样认为,我觉得恋爱可以变成学习和工作的动力,我和我的男友一直在学业上相互鼓励。当时除了周末,我们平时从来不在一起,从周一到周五,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学习,而到了周末,俩人一起谈天谈地,可以彻底地放松。
人在幸福中,往往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,一晃我们已在一起度过了两年的时光。两年里,我们没有一起在饭馆吃过一顿饭,也没有彼此赠送过任何礼物,但我们却彼此感到无限的幸福。
两个春秋,七百多个日日夜夜,黄河边、濒河路留下我们数不清的脚步谈不完的话题。(五)